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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9 期 【 報導系列 】 12/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需求評估規劃簡介 課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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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芸家、李淑貞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即將於民國101年7月11日實施,有別於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下簡稱:「身保法」),身權法將全面以ICF鑑定法定身障者身分與評估生活需求。

為了讓更多的PT能深入了解即將施行的身權法新法,以及了解未來使用評估工具ICF model,全聯會特別邀請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李淑貞老師為大家詳細說明新法條文及新法規劃精神,以及介紹ICF如何運用在需求評估。

身權法實施後,由於兩法(身權法、身保法)並行,預計將會經歷七年的雙軌並行期。而依照國外執行身障者或長照保險的需求評估經驗,這種情況將會經歷約10年才會穩定。

課堂中淑貞老師詳細說明「身權法」修定精神與規劃方向,分享珍貴的實務經驗,以及PT未來專業發展的看法,整理如下:

選在對的時間點,爭取專業的重視

今年部分縣市社會處針對身權法ICF新制中,強調輔具中心的專業評估與服務之功能定位,101年度預算編列,增編數百萬經費給該縣市之輔具中心。老師提到預算由中央設算致地方政府,預算分配的權力在地方,如果在適當的時間點,能夠讓地方政府意識到某項專業服務的重要,預算與服務委託就有機會可以到位。

讓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銜接早期療育與特殊教育

在身障者就業權益這方面,目前業務幾乎全由勞委會職訓局的就業服務中心承辦,地方政府投入的資源不多。但因應身權法新制,身障者就業權益的推動責任在地方政府。可以預見未來各縣市政府將逐漸投入資源於身障者的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包含與輔具服務密切相關的職務再設計,非常適合成為PT專業的次專科。目前PT對身障者的工作與就業之專業服務介入十分少,應該要積極開發。在早期療育領域與特殊教育,PT的參與很多,但是人生最長的階段還是在就業與工作階段,我們的早療做的再好,到了就業的階段身障者若無法就業,那他還是無法參與社會活動(社會參與)。PT專業人力在此應該要更多投入。《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的《輔具資源入口網》,有許多資訊可供查詢。幾個師範大學的「復健諮商研究所」可提供身障者職業重建領域的碩士進修機會。

新版輔具評估報告書,預計101年公布

因應身權法全面採用ICF,未來身障者輔具補助以及輔具評估所需之評估報告,將有大幅度改變。身權法ICF新制輔具補助以及輔具評估的規劃,內政部委託淑貞老師主持的《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統籌規劃。目前正進行評估報告書的修訂,淑貞老師邀請中山大學附設醫院之輔具中心施啟明老師、新北市輔具中心楊忠一主任、雲林縣輔具中心黃劭瑋主任、桃園縣輔具中心楊德炫主任、宜蘭縣輔具中心林青松主任、彰化縣輔具中心的沈世莊治療師、陳坤村治療師以及各地方輔具中心等人參與討論與執行修改中,修訂的目標是希望與現行評估報告書落差不要太大,但又能配合ICF新制規劃,預計101年會公告。請大家拭目以待。

身障法定資格,每五年重新鑑定

目前台灣約有108萬身障者,不同於舊法,新法實施後每五年都必須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身障者隨著年歲增長、生活的改變確實可能使其在人生的不同時期有不同的需求,定期的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是對其生存生活的一種保障,也是我們專業人員得以提供適切服務的機會。

身障者停車位規定

新法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位識別證明,依照需求評估結果核發,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包括下肢肢障者、全盲以及重度視障者、無法定位定向之心智障礙者等,不再是只要有身障手冊就可領取。此項標準與國際相同。身障停車位保障行動不便之身障者得以有機會參與社會活動。

除了醫療院所,PT還可能往哪裡發展?

除了在醫療院所工作,在社會服務系統中,我們的專業還是可能可以有很多可以發揮專業的地方。病友協會在政府政策制定上會有一定的影響力,公會可以多做接觸。除了物理治療所外,是否也有可能有PT主持成立日間照顧中心?在長照系統中,居服員、照顧者的支持、訓練與研習,公會都可以接洽全年的訓練課程,進入該系統內訓練其他照顧人員。

最後老師把ICF簡單講解一下,包括需求評估作業方式與流程說明、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ICF的編碼指引、WHO ICF CHECKLIST。上述資訊檔案皆可從《輔具資源入口網》網頁中聯結下載或進行e-教材課程。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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